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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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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具体实施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基层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监督检查本系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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