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山县召开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会议 | |||||||
| 索 引 号: | QH01-1501-2010-00034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0-9-2 | ||
| 分 类: | 其它会议 | 成文时间: | 2010-9-2 | ||||
| 地 区: | 光山县 | 单 位: |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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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推进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上级安排部署, 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李行主持,会议传达了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对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王军在最后讲话中要求,要充分认识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要抓紧行动起来,从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出发,扎实开展好此次认定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严格遵守政策程序,准确复核认定低保对象;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复核认定工作健康开展。 王军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体民政工作战线的同志要充满热情、充满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做好城市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务必要提高对此次复核认定工作的认识,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工作,确保该县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