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光山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生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生产和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承担着林木采伐审批、木材运输管理、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管理等林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林业规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刑事、行政案件的查处。近年来,光山县造林绿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造了历史上最快的发展速度,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国土绿化模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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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