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光山县卫生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民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省、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卫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依据卫生工作的法律、规章和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材行使监督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实行监测,组织实施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三、制订全县医药卫生科学攻关规划,引进开发新技术,使医药科技为卫生事业服务。 四、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与有关部门共同发展现代医药学和传统医药学。 五、制订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计划...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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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卫字〔2009〕29号 关于确定文殊乡朱畈村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 及调整部分参合人员的通知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有关乡镇卫生院: 根据光山县卫生局《关于申报光山县新型农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