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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QH550-2101-2011-00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1-12-27
分      类: 信息公开指南 成文时间: 2011-12-27
地      区: 光山县 单      位: 县盐业局

光山县盐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光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xxgk.xinyang.gov.cn/guangshan )。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光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xinyang.gov.cn/guangshan),同时,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光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xinyang.gov.cn/guangshan),进入县盐业局,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局从即日起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光山县盐业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376-8886836通讯地址:光山县官渡河开发区三高斜对面光山县盐业管理局,邮编:465450

电子邮件:xysgsyyj@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局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局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局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