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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地方税务局“五项要求”认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工作
索  引 号: QE290-2101-2010-000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0-8-17
分      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时间: 2010-8-17
地      区: 固始县 单      位: 县地税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基层地税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固始县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先经为组长,机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同时要求创建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即与加强基层所规范化建设结合,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与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发动,营造氛围。整合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在宣传中,定期把有关政策、目标、内容、任务向社会公开,努力取得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充分尊重评议代表的调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评议权,做到开门评议,耐心听取意见,真心接受批评,虚心接受评议。同时,积极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主动投身到这项活动中,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系统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三是突出重点,评建结合。各单位要按照创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每一阶段的工作。县局将加强指导各单位在每个阶段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四是总结经验,构建机制。各单位要对群众及评议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同时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五是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县局将加强督查,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创建工作敷衍了事,图形式,走过场,造成群众满意率低、问题较多的单位或被评为“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后的或被评为“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的,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