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指南 | |||||||
| 索 引 号: | QE570-2101-2009-00001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7-7 | ||
| 地 区: | 固始县 | 单 位: | 县供销社 | 分 类: | 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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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 一、公开内容 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意见。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目录编排体系 固始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县(区)及部门编号(本单位编号为570)”、“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信息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网址为: )、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形式公开信息。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本单位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系发布的信息,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