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 索 引 号: | QE330-0101-2011-00007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1-4-18 | ||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时间: | 2011-4-18 | ||||
| 地 区: | 固始县 | 单 位: |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 根据《中共固始县委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始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发【2010】7号),设立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原旅游局职责;三、增加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四、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五、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六、增加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的职责;七、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八、增加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响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督管理的职责;九、加强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的职责;十、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十一、加强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的职责;十二、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指导的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