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指南 | |||||||
| 索 引 号: | QE090-2101-2009-00002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7-9 | ||
| 地 区: | 固始县 | 单 位: | 县监察局 | 分 类: | 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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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监察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县监察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固始县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办公地址:县行政中心八楼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 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376-4667123 传真号码:0376-4667123 通讯地址:固始县监察局 邮政编码:465200 电子邮箱:gsjcjxxgk@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 2、信息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内容 固始县监察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本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2)本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固始县监察局门户网站。网址为: 2、新闻发布会。 3、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一)提出申请 填写《固始县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固始县监察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四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固始县监察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4、口头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它介质形式的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本机关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附页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县监察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 磁盘:每张 元。 光盘:每张 元。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收取。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固始县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固始县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固始县监察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 附件1 固始县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固始县监察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 申请人填写《固始县县监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予以补正 递交申请表(网络、传真、信函、当面等形式 登记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给申请人 受理机关对申请表进行审查 办理完毕 根据申请人付费情况及要求方式提供信息 可以免费提供的直接发送给申请人 需收取工本费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交费标准、方式 出具《监察局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出具《监察局信息部分免于公开告知书》给申请人 免于公布的 可部分公开的 可以公开的 出具《监察局信 息不存在告知书》 向申请人说明获取信息的方法途径 出具《非本机关信息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咨询途径 属本机关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 申请信息 不存在的 属本机关主动 公开的信息 不属本机关掌 握的信息 经批准,适当延长,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当即答复 编号登记(含网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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