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县(区)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座谈会在固始召开 | |||||||
| 索 引 号: | QE090-2101-2011-00077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1-12-8 | ||
| 分 类: | 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 成文时间: | 2011-12-8 | ||||
| 地 区: | 固始县 | 单 位: | 县监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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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座谈会在固始县召开。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丁立平、市纪委公开室主任高文明及潢川、固始、淮滨、光山、商城等五个县的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出席并主持会议。会上,丁立平宣读了我市《关于县(区)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就《监督办法》出台的背景、起草的过程作了详细说明。五个县的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就《监督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展开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信阳市关于县(区)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县(区)委书记的权限,增加党务公开的透明度,为县(区)委书记行使权力提供标准和依据,同时,也为县委书记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政策依据,能够有效保证县(区)委书记更好地发挥执政效能。参会人员还建议,市纪委在制定方案时统筹规范、统一编制县(区)委书记的职责和权限目录,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明确界定标准,厘清县(区)委、政府等各自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县委书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保障县(区)委书记慎用权、用好权。 刘国栋指出,县(区)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发展党内民主、开展党务公开的需要,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需要,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推行民主政治的需要。《监督办法》将县(区)委书记权力的运行进一步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有利于增强县委的公信力。下一步,市纪委将在广泛听取各县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监督办法》,着重在统一编制职权目录、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可行性、合理性,通过《监督办法》的制订实施,建立县(区)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确保县(区)委书记决策科学正确、程序阳光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