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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固始县住房保障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引导和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责任目标如期完成。
一、完善政策措施。为发挥廉租住房资金使用效能,缓解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不足,我县适时出台了《固始县城市廉租住房出租出售管理办法》(固政办〔2010〕105号),进一步规范了实物配租中的申请、初审、审核、公示、轮侯、签订合同到产权比例等一系列工作程序,为下步廉租房建成后的保障对象入住及小区的售后管理提供了既符合实际又操作性强的政策依据,促进了廉租房建设稳步推进。
二、保障质量安全。为加强对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控制与协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由局属相关单位组成的基建领导小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主体均能尽职尽责,确保项目从质量、安全控制到施工现场组织都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施工安全无事故。
截至目前,固始县廉租住房建设经上级审批共有两个项目,因建设规模较大,均为2009-2010年跨年度建设。其中:(1)春晖廉租住房住宅小区,位于城南新区崇文路南段、康乐街北侧,用地面积44亩,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砖混结构、五层(其中有一栋六层)共十八栋。工程总投资3900万元,目前已进入装饰阶段;(2)凤凰新城廉租住房住宅小区,位于怡和大道南段、新四街北侧,用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41500平方米,砖混五层,共830套。工程总投资4100万元,目前80%已进入装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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