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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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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条例。
(二)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三)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经济林发展和各类林果业基地及各类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
(四)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督及管理工作。编制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五)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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