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指南 | |||||||
| 索 引 号: | QE380-2101-2009-00001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7-7 | ||
| 地 区: | 固始县 | 单 位: | 县旅游局 | 分 类: | 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旅游局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固始县行政楼5002房 联系电话: 0376-4667266 传真号码: 0376-4667266 通讯地址:固始县旅游局 邮政编码:465200 电子邮箱:gushilvyou@sina.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QE380”、“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信息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包括单位职能和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 1、单位职能情况简介; 2、单位领导情况、分工情况及个人简介; 3、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单位规范性文件; 5、单位业务办理程序; 6、单位年度重点工作;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依法应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固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gsxzf.gov.cn/。 2.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填写《旅游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方式有四种: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旅游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旅游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3.口头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旅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旅游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旅游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旅游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旅游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它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附页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 磁盘:每张 元。 光盘:每张 元。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收取。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固始县旅游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固始县旅游信息公开申请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