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
|
单位介绍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执行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
2、负责全县农机化区划和设施农业工程的宏观管理,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和设施农业工程发展的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农业机械化结构调整,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农机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工作。
5、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入户、核发牌证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及农机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