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机构职能 | |||||||
| 索 引 号: | QE520-0101-2009-00001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7-6 | ||
| 地 区: | 固始县 | 单 位: | 县史志研究室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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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史、方志工作安排部署,联系固始实际,指导和协调全县史志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中共固始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规划、协调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史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三)开展地方党史研究。负责中共固始县党史(2卷)、党史人物及社会主义时期专题资料的研究、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指导县直部门和乡镇进行党史专题、党史人物或地区、部门简史的编纂。 (四)统筹规划新一届《固始县志》的资料征集、整理和编纂出版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志的资料搜集、编纂工作。 (五)负责《固始年鉴》的编纂,为《信阳市年鉴》、《河南省年鉴》撰稿;指导、督促、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为《固始年鉴》撰稿。 (六)整理、再版旧志。 (七)指导固始县中共党史学会、固始县地方志学会、固始县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工作。 (八)充分发挥以史鉴今和执政育人的作用。组织或参与固始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和辉煌业绩的宣传,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发和利用固始的县情地情资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联谊工作。 (九)切实加强全县史志人员的培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努力提高史志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承办上级史志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固始县史志研究室 2008.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