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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物价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索  引 号: QE500-0101-2009-000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7-8
地      区: 固始县 单      位: 县物价局 分      类: 机构职能

                                      固始县物价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物价局根据县编委批准,现有两股一室,即工商房地产价格股和非商品收费股及综合办公室,属行政编制;以及四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物价检查所,成本监测所,价格认证中心和市场价格监管大队。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局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人事劳动,纪检监察,计划生育,机关事务等行政事务工作;工商房地产价格股负责全县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房地产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国家工农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在全县的实施,制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审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和价格调节基金的监督管理;非商品收费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调整及整顿方案在全县的实施,负责调整地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其中局长一名,副职3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工勤人员1名。

  

    事业单位中,物价检查所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成本监测所负责价格成本监审,农产品调查资料上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脏物罚没物纠纷财物等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为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涉案物品价格依据,并负责资产评估,价格咨询等相关业务,属政府指定的中介组织;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大队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负责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受理,和参与价格违法案件的检查,以及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并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以及组织对价格改革措施的实施。

    2,根据上级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本县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并负责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3,对放开商品和收费进行规范和引导,对部分商品价格和收费实施监控或干预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和健全价格管理制度,监督市场交易中的价格行为。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和各类临时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的审核,公示和((收费许可证))的颁发,年审,变更。

    5,组织实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审理,纠正,处罚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或违法案件,并搞好明码标价工作。

    6,组织指导价格事务工作,对价格评估的调查,鉴定和结论进行监督管理,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案件审理提供依据。

    7,建立物价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和价格统计的制度,开展公农及收费成本的调查工作价格信息服务。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