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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即将启动。
索  引 号: QE500-0601-2011-000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1-11-4
分      类: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成文时间: 2011-11-4
地      区: 固始县 单      位: 县物价局

水是生命的摇篮,是生命的源泉。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世界平均水平的百分之七,是个缺水大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水资源日益稀缺,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因此,为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以价格为杠杆、调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固始县自来水总公司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在已成为拥有员工670余人,供水主管道180余公里,日供水规模3.8万吨的国有企业,为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自来水价格是2003年调整的,具体执行标准:居民生活用水10吨以下1.25元/吨;10-20吨1.60元/吨;20吨以上2.00元/吨;经营生产用水1.5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90元/吨,至今已有八年时间。但是由于制水成本不断上升,城市管网日益老化,管网渗漏更加严重,加之人员增加,财务费用过重,导致我县自来水总公司连年亏损,2008、2009、2010年三年主营业务亏损分别为1212558.65元、1020019.72元、2425831.75元。 水价过低是导致长期亏损的主要原因,适当提高水价已成为必然趋势。据世界银行对全省44个利用世行贷款(排)水项目县的统计调查结论,全省现行平均水价无力维持供水项目的正常运转,省政府已向世行承诺水价调整。现在,全省18个省辖市已有8个执行新的水价,7个正在进行调整,县级也有过半城市自来水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我县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已迫在眉捷,早在2009年7月,王振庆县长、简天明县长、李勇县长就对我县自来水价格调整作出批示,人大代表也分别提案。2011年5月4日,县十二届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通过自来水调价方案,借鉴周边情况,按程序申报。 目前,我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正在按县政府安排,进入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