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县宗教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教育工作。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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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决定,全面落实省委“四个重在”的工作要求,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新形势下我县干部队伍建设,促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发展环境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