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县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查处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负责全县房屋权属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量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房产产藉档案。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管理房地产转让、买卖、租赁、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负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工作;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证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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