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三)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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