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8年度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 |||||||
| 索 引 号: | QD090-1306-2009-00001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2-13 | ||
| 地 区: | 潢川县 | 单 位: | 县监察局 | 分 类: | 干部作风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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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潢文〔2009〕14号 中共潢川县委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度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垂直管理部门,县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 2008年,我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目标,以优化环境为重点,以效能监察为重要载体和手段,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按照《潢川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潢办〔2007〕17号)和《乡镇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潢办〔2008〕17号)的规定,县优化办分别于2008年3月、7月、10月和12月进行了四个季度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公开考评大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模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代表共计约1300人,对41个县管单位,27个垂管单位和21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公开评议。县直单位考核了基础工作、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案事件处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三重”工作等内容,乡镇办事处考核了制度建设、“三重”工作、督办件办理情况等内容。 2008年12月底,县优化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干部作风督查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对参评单位分别进行了监控。 根据考核结果,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直单位考核结果前5名的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审批中心、卫生局和垂直管理部门考核结果前3名的电业局、工商局、国税局及乡镇(办事处)考核结果前2名的定城办事处、黄寺岗镇等1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奖励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奖金各3000元,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对县直单位考核结果后2名的体育局、粮食局和垂直管理部门考核结果后1名的盐业局及乡镇(办事处)考核结果后1名的弋阳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其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年度工作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县委、县政府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励,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认真查缺补漏,整改提高。200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突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服务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为争当建设魅力信阳排头兵和豫东南区域性中等城市做出贡献。 附:2008年优化和效能考评排名汇总表 中共潢川县委 潢川县人民政府 附件: 2008年优化和效能考评排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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