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作风建设督查通报 | |||||||
| 索 引 号: | QD090-1306-2009-00003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6-9 | ||
| 地 区: | 潢川县 | 单 位: | 县监察局 | 分 类: | 干部作风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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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干部作风督查组对县直各单位、乡镇、办事处及其下属二级机构“五禁止”、“十不准”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黄寺岗镇计生服务中心能够认真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节假日仍正常上班,并能为前来办理计生业务的群众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黄寺岗镇计生服务中心提出表扬。 2、 3、近期,部分群众反映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存在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不高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督查组对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进行了暗访。暗访发现,该中心一定程度上存在上述问题,给前去咨询、办理养老保险事宜的群众带来不便。 二、处理意见 1、对黄寺岗镇司法所所长冯涛通报批评。责成县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立即对派驻各乡镇、办事处的司法工作人员日常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报县督查办。 2、责成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对本单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将整改措施及情况报县督查办。要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强化监督,以良好的作风服务广大群众。 下一步,县干部作风建设督查组将再加大督查力度,对全县各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强化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论问题大小,情节轻重,一律不讲客观理由,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同时,将对当前涉及到各单位、乡镇办事处承担的“三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特别是四个办事处的征地工作要纳入近期督查重点,对工作进展缓慢,效率低下,不能按时限完成征地任务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