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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建设督查通报
索  引 号: QD090-1306-2009-000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9-29
分      类: 干部作风检查 成文时间: 2009-9-29
地      区: 潢川县 单      位: 县监察局

近期,市、县干部作风督查组对我县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五禁止、十不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连续督查,从中发现了问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916上午1110分左右,市干部作风督查组暗访我县计生委时,当场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何俊上班时间上网看股市行情。

2916上午1120分左右,市干部作风督查组督查至县建筑业协会时,发现该协会工作人员王宇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

3922下午410分,县干部作风督查组对县人民医院进行督查时,发现该院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静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

二、处理意见

1、对县计生委工作人员何俊通报批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2、对县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王宇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3、对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李静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近一段时期,市、县干部作风督查组都加大了对各单位的督查力度,并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了违反“五禁止、十不准”规定的人和事,暴露了当前我县个别单位在干部作风建设中仍存一些问题,希望引起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高度重视,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一定要狠下功夫,强化监管,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各级各部门始终要把对“五禁止、十不准”的认识与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性。思想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督查组不会查到本单位、本部门来,即使出现问题也是不严重的小问题,其实,这些糊涂的认识不但为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和查处埋下了隐患,也对本单位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要有实际行动,措施得力。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来切实加大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监管力度,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或文件上,使监管流于形式。各单位纪委、纪检组也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五禁止、十不准”执行情况进行随时督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处理,并将问题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让“五禁止、十不准”这个警钟时刻在干部职工心中敲响,使关口前移,防止、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争取通过不懈的努力,达到让上级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