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作风建设督查通报 | |||||||
| 索 引 号: | QD090-1306-2010-00005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0-4-6 | ||
| 分 类: | 干部作风检查 | 成文时间: | 2010-4-6 | ||||
| 地 区: | 潢川县 | 单 位: | 县监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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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干部作风建设三个督查组对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及其下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禁酒”、“禁赌”、上班在岗情况及当前各乡镇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进度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督查,在督查中发现了部分执行情况较好的单位,但也督查出了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计划生育进度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计生服务活动“四项手术”完成情况较好,如魏岗乡、付店镇、江集镇、隆古乡、春申办事处。但也有个别乡镇完成进度暂时不理想,目前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如老城办事处、谈店乡、黄岗镇。 二、干部作风督查情况好的单位: 县行政审批中心、国税局、房管局、物价局等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人员到岗较齐,工作态度扎实认真,对上述单位提出表扬。希望今后再接再厉,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态度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督查出的问题 四、处理意见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责成卜集镇纪委给予赵永兵纪律处分;同时,按照上追一级的规定,责成镇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诫勉谈话,结果报县督查办。 通过督查,从中发现了干部作风建设较好的单位,但也发现了存在问题的单位,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此项工作,以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开展好对本单位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五禁止”、“十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地深入开展,为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及华英“111333”富民工程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