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潢川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关于2008救灾、捐赠款管理、使用和监督的情况汇报 | |||||||
| 索 引 号: | QD280-1901-2008-00001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8-10-24 | ||
| 地 区: | 潢川县 | 单 位: | 县救灾办 | 分 类: |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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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属较典型的农业县,也是有雨成涝、无雨成旱的灾情多发县。因此长期以来,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就作为县政府的常设一级行政机构,全面承担全县生产救灾工作任务。现将2008年1-10月份救灾、捐赠款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情况总结如下: 2008年我县共接收救灾款81.98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1.98万元),下拨使用81.98万元,救济0.55万户、 1.64万多人次。接收抗震救灾捐赠款316.45573万元,已全部上缴市救灾办,定向用于抗震救灾工作。 救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复杂、细致的工作,为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坚持公正、合理地使用救灾款物,我们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核查灾情、坚持汇报制度:一是灾情发生后我办即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并如实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误报。二是接到救灾款通知后,我办即根据全县各乡镇灾情大小轻重,实际经济发展状况,需救济对象按调查摸底的数字提出下拨方案,征求县财政局意见后,报主管县长签批,然后由财政局、救灾办联合发文下拨到有关乡镇。 (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地使用:乡镇接到拨款文件后,由乡镇民政与劳动保障所提出分配方案,主管领导签批,以乡镇党政文件下拨到有关村,村里根据救灾款数额民主评议到户,上报乡镇民政所,民政所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摸清底子,掌握第一手资料,审核无误后造册登记,救济对象凭身份证、私章直接到民政所领取救灾款。 (三)完善的救灾款物监督体系:一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在每批救灾款物拨付到灾民手中之后,进行跟踪调查落实,持救灾花名册对有疑问的救济对象到户核实。二是县救灾办不定期的到户进行抽查,凭乡镇民政所上报的救灾花名册,随机抽查一部分灾民。三是市、县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对我县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或业务监督,形成审计报告,有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四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下发监察、整改意见书,并进行了跟踪复查,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省、市领导的专项检查,每年我们都迎接了省、市组织的救灾款物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们的工作做的是比较扎实的。受到检查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