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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环境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核准
索  引 号: QD040-0902-2008-0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8-11-11
地      区: 潢川县 单      位: 县科技局 分      类: 其他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1、地震监测环境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核准

国务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3233条(国务院令409号)

免费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工程概况;2.地震办实地勘察,并对是否造成地震监测环境破坏提出意见

1.建设单位申请;2.建设单位工程概况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