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品开发;研究并拟定全县国内旅游发展的战略措施,培育和完善全县国内旅游市场。   (三)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本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县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工作;负责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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