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林业、花木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防治沙漠化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林场)及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督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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