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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工作职责
索  引 号: QD210-0101-2008-0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8-11-3
地      区: 潢川县 单      位: 县林业局 分      类: 机构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林业、花木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防治沙漠化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林场)及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督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四)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县林业公安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花木的培育。

(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八)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外资项目、扶贫开发等组织指导工作。

(十)制订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县重大林业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及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