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规划;研究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指导全县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监督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批、褒奖革命烈士;负责评残工作。 三、负责退役士兵、专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及特、一等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制订有关安置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使用工作。 四、负责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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