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市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研究制订全县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 (二)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项配套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协调;负责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落实干部有关政策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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