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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直营加盟店)审批
索  引 号: QD230-0901-2011-0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1-12-19
分      类: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成文时间: 2011-12-19
地      区: 潢川县 单      位: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

时限

备 注

行政许可项目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直营加盟店)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免费

1、书面申请;2、所提交的材料完备后,由省以下文化主管部门实地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3、报省文化厅审批;4、省厅审批合格后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书面申请书;2、工商部门对单位名称核准的通知书;3、文化部门开办条件核准意见书;4、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意见书》;5、公安部门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6、申请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7、经营场地使用证明;8、网络拓扑结构图;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制度;10、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登记制度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