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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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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主要工作职责: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二)集体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向有关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监察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查,对事实不清或处理不当的,提出复查意见或直接进行复查。
(四)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调阅有关材料。
(五)对需要联合调查、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组织联合调查、协调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综合、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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