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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的通知
索  引 号: QI090-0202-2010-000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0-7-28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成文时间: 2010-7-28
地      区: 商城县 单      位: 县财政局

商财〔201074

 

 

关于开展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财政系统内部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生财、聚财、理财能力,树立依法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意识,扎实推进财政部门廉洁自律、源头防腐建设,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对局属单位、机关股室和各乡镇财政所2009年度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财务收支状况、国家财税政策及财经法规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及内控制度建立执行等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审范围和内容

(一)内审范围

1、各乡镇2009年度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预算内外资金财务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财政所收支状况。

2、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2009年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内部财务审计需要,审计时限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内审内容

1、对乡镇财政所的审计,重点是乡镇预决算执行、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所内部财务管理、票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并对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上年度内审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2、对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的审计,重点是各项收入是否全额入帐,支出是否按程序审批、按计划拨款,有无擅自动用或调剂上年结余资金,有无擅自挪用或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等,各项资金是否按规范要求建帐,手续是否完备,局属单位的收支是否合规合法,并对上年度内审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3、内审重点事项

1)对上年度上级部门审计及财政内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2)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特别是对单位业务招待费、租车费、小汽车支出和其他开支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4)对单位现金管理是否规范进行审计(如大额现金支出、单位之间现金结算等);

5)对财政票据专人专柜、缴旧领新、限量使用、票款同步、定期核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6)对扩大内需资金、涉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及教育、卫生、土地开发等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对各项资金的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合规进行审计。

二、内审时间和方法

(一)内审时间

内部审计从2010628开始,依次审计,逐个结论,逐个整改落实,直至内审工作结束。

(二)内审方法

此次内审采取查看预决算报表、财务报表、账薄凭证、银行对帐单、财务票据等办法,全面了解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情况。

为节约时间,减少费用,提高内审质量和效率,全部采取送达审计的办法进行,内审地点设在局四楼小会议室,具体送审时间由内审组另行通知。

三、内审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

(六)《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八)其它相关的法规、制度和办法。

 四、内审具体要求

    (一)系统内审涉及单位要高度重视,于628前做好迎接财务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要求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单位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及往来明细表,并提供电子文档,做到随时通知随时到位。

(二)局属单位、机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在接受审计时,要全面如实提供2009年度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银行对账单。会计账簿包括:单位固定资产帐,现金帐、银行账、预算指标帐,票据购领簿。会计报表包括:乡镇预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结账前、结账后),收支情况表及往来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包括:“结算户”、“工资户”、“支出户”和“村级经费户”等。为便于核对,审计时还应提供200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往来明细表。

(三)内审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五、内审组织领导

为确保内审工作顺利开展,经局党总支研究,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由局纪检组牵头负责,监督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内审组,全面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内审工作结束后,局党总支将专门听取财务审计情况汇报,研究查处问题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维护财政部门形象。

六、内审责任追究

(一)对审计人员的责任追究

此次审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内审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这次审计,查处问题要有理有据,整改建议要合法合规。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确保审计公平公正。凡发现故意隐瞒查处问题或单位存在明显违规违纪行为而没有提出整改建议的,将严肃追究审计组长和参审人员的相应责任。

(二)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追究

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混乱、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在系统内部提出通报批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和会计人员的责任。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