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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QI090-0202-2010-000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0-7-28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成文时间: 2010-7-28
地      区: 商城县 单      位: 县财政局

商财〔201075

 

关于成立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财政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豫财基财〔2009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柳学全(局党总支副书记、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刘  伟(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非税局局长)   

          鹏(金财投资担保中心副主任、预算股股长)   

  员:王  瑞(农业税征收管理处主任)

        岳克福(办公室主任)

        李德江(行政事业股股长)

        陈选钦(农业股股长)

        朱明顺(企业股股长)

        刘治平(社会保障股股长)

          辉(经济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

  荃(会计事务管理所主任)

          洁(会计函授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处,王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部署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协调培训工作的相关事项。

(二)编制全县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检查、考核全县的培训工作。

(四)统筹安排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经费。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事项,总体负责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培训方案,协调召开有关股室的联席会议,组织培训对象参加培训。

(二)预算股负责安排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相关经费。

(三)各相关股室负责将本股室涉及的财政支农政策汇总报送到局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会计函授站负责具体培训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采集,培训教师选拔,教学管理工作以及远程教育衔接等。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