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QI090-0202-2010-00024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0-7-28 | ||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时间: | 2010-7-28 | ||||
| 地 区: | 商城县 | 单 位: | 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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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财〔2010〕61号 关于对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对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现将具本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总预算会计、专项资金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农村集体经济会计实务。 二、培训对象:各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以及愿望迫切、要求学习的财政系统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分二期进行,每期三天: 第一期: 第二期: 地点:财政局会计函授站(五楼)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形式。 培训方法:充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互动式、案例式、研讨交流式等教学方法,切实达到长知识、学业务、练技能的目的。 五、纪律要求 1、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2、考勤制度:每天分上、下午两个学习时间段,实行四签到制度,在每一学习时段的开始和结束两个时点实行签到。 3、监督制度:培训期间,局领导对每位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员学习、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表现,将以财政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4、结业考核: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即考试占总成绩的80%,考勤占总成绩的20%。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继续参加下次培训,再不及格者,全县财政系统通报批评。参加培训的经历及考试成绩计入培训考核档案,作为业务骨干使用。 六、培训费用: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七、其他事项:本次培训由财政局人事股、办公室、会计函授站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