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医改感悟之二
索  引 号: QI090-1103-2012-00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2-1-6
分      类: 公共卫生 成文时间: 2012-1-6
地      区: 商城县 单      位: 县财政局

壮哉,医改!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意见”、“方案”)发布,医改大幕正式开启。近三年来,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李克强副总理的直接指挥下,由上下左右方方面面力量组成的这支交响乐队,戮力同心,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一主旋律,演奏了一曲曲气势恢宏的乐章,提前或超额实现了五项重点医改的主要指标与任务。

  医改成果来之不易,医改经验弥足珍贵,医改精神影响深远。作为财政部门在医改交响乐队中的一员,禁不住将有幸多得的一些经历、思考和感悟写出来奉献给大家。

   二 创新超越 熠熠生辉

  医改意见及方案既是传承,更是创新和超越。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凸显理念创新

  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一理念可谓“医改之魂”、“医改之纲”,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领域最深刻、最具体的体现,也是指导处理好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等重大关系的根本指南。其意义在于:第一,强调了政府的职责是“保基本”。所谓“基本”,就是公共卫生加基本医疗,主要由政府来负责保障;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则主要由市场机制解决。与过去通常强调的“低水平”相比,“保基本”首先意味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力的增强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保障水平,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合理确定保障度,避免脱离国情陷入福利陷阱。第二,强调了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首先,在“基本医疗卫生”后加“制度”二字,说明政府不包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参与基本医疗保障预留了空间。其次,它提出了制度全覆盖的目标,这对一个有13多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第三,强调了政府职责的重点在于“提供”而非“生产”。对一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购买的方式来提供,而不一定非要自己直接组织生产。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做好发展规划、行业准入和质量监管等分内工作;有利于避免公立部门的不合理扩张以及推动其内部运行机制的转变;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社会的多元化、多层次需要。

  (二)创建系统工程

  医改方案充分体现了系统工程的思想。根据医药卫生体系中供方、需方、保方、管方各个子系统互相关联,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特点,改革方案注重综合设计和协调推进,以确保有效实现改革目标。为此,一是搭建了“四梁八柱”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即提出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形成支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八大支柱。二是明确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当期改革主线。即医改前三年立足保基本,逐步扩大覆盖面,从实际出发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着力强基层,全面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突出建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有效运转。有专家强调指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指向了中国医疗体系的最短板块,概括了中国医改的核心内容。三是健全了领导统筹协调、纵横协同并组织有效的分级工作体制。国务院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各省、市、县也普遍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医改领导小组。

  (三)注重远近结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医药卫生领域存在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受到经济社会大环境的深刻制约,加之医疗需求的无限性和医疗资源的有限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期待“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因此,一方面着力构建完善“四梁八柱”的医改长期蓝图;另一方面,按照李克强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制定出台了近三年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以及探索出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的五项重点改革。同时,对每项重点改革明确了量化目标,如2011年三项医保制度参保率达到90%以上,医保支付限额提高到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三年支持2000所左右县医院建设,完成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并再改扩建5000所中心卫生院,三年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16万、137万人次等。这较好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四)突出城乡统筹

  长期以来,农村卫生一直是我国卫生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此次医改方案突出统筹城乡,强调要不断提高新农合制度参保率、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对口支援,帮助中西部地区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可以说,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工作在此次医改中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讲,一是有些工作农村走在了城市前面。如新农合先于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农村医疗救助也是先于城市医疗救助在全国全面实施的。二是同时涉及城市和农村的政策实现了标准的统一。比如中央财政按照城乡统一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对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也是相同的。三是针对农村卫生薄弱环节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等项目。四是各级财政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增加之大史无前例。医改启动以来,各级财政将农村卫生作为投入重点给予了大力支持。比如,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802亿元,是2005年5.4亿元的约150倍,是2007年114亿元的7倍。

  (五)强化财力保障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医改意见及方案强化了财力保障,要求各级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保障资金需求。一是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据统计,201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投入占比为28.56%,比2008年的24.73%提高了3.83个百分点。2011年在此基础上又将有进一步提高。二是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10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增长20.3%,高于同期全国财政支出17.8%的增幅,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5.3%,比2008年的4.4%提高0.9个百分点。2011年预计也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三是2009—2011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新增投入预计将明显超过8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