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根据信阳市委信编(2007)28号文件精神,设置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原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的全部职能、人员划转为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综合管理县公用事业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的产业政策、法规、发展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县城市政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区内的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照明、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保护、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3、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路灯照明、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环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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