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出新招 | |||||||
| 索 引 号: | QJ090-0101-2010-00015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0-12-16 | ||
| 分 类: | 局情介绍 | 成文时间: | 2010-12-16 | ||||
| 地 区: | 新县 | 单 位: | 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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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社区矫正工作实行试点工作以来,新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指导各乡、镇司法所深入细致展开工作。以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心理帮扶为突破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为该县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扫除心理障碍,重拾生活的信心”。千斤司法所邀请退休教师、老干部,主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测查、心理治疗等心理辅导。针对本县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多集中在侵犯财产和侵犯人身的情况,针对罪犯自身特点,制定与其心理、生理情况相适应的测评内心世界,“三谈”,即与被矫正对象谈话,谈悔罪的话;与家属谈话,谈帮教的话;与邻里谈话,谈表现的话。“一归”即将谈话内容归纳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尔后制定有针对性矫正个案。使矫正对象树立了“四心”,即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 多角度介入,全方位关怀服刑人员的戒备心。千斤司法所落实了帮教队,组成了“一帮一”“几帮一”的帮教对子,积极做好教、引、管工作。教,就是给帮教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做好工作,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引,就是想方设法引导矫正对象,摆脱内心阴影摆正生活姿态,过上正常人生活;管,就是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管,防止其外出滋事重新犯罪,及时做到“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 建档立制,建立工作台帐。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每月思想汇报、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制定和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和“一帮一”的帮教制度。通过例会摸排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通过“一帮一”的帮教,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行为,从而遏制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从2010年以来,共接管矫正对象46人,无一人脱管、被收监和重新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