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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索  引 号: QJ100-0402-2010-0004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0-8-18
分      类: 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成文时间: 2010-8-18
地      区: 新县 单      位: 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财办农[2010]34号)和《河南省2010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立项工作实施方案》(豫财农[2010]141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水利厅组织了对参与2010年竞争立项申报县的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陈述情况,经省财政厅、水利厅综合评定,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确定以下县(市、区)为我省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现按照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予以公示:
  一、第二批重点县名单:
  新郑市、通许县、杞县、宜阳县、偃师市、舞钢市、宝丰县、汤阴县、安阳县、浚县、长垣县、修武县、清丰县、禹州市、临颍县、陕县、灵宝市、夏邑县、梁园区、汝南县、新蔡县、唐河县、淅川县、固始县。其中:宝丰县、长垣县、固始县同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
  二、2010年度专项工程县名单
  开封县、尉氏县、郏县、内黄县、淇县、延津县、温县、长葛市、召陵区、渑池县、卢氏县、卧龙区、睢县、永城市、新县、光山县、淮阳县、沈丘县、平舆县、济源市
  三、公示时间
  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
  受理反映问题的部门:省财政厅农业处
            省水利厅农水处
 
  联系人:陈  静  0371--65808706
      赵存年  0371--65571030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