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新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02年5月(由原土地局、矿管局合并),按县编委批准新编字〔2002〕30号,内设六股一室,八个二级单位。2009年4月,按县编委批准成立人事股、测绘队.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其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实施用途管制、编制、修订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全县地籍地政,负责农用地转用,用地预审、征用和报批,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土地出让,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和测绘市场,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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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