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
扶贫开发政策
索  引 号: QJ410-1101-2009-0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09-7-15
地      区: 新县 单      位: 农开扶贫办 分      类: 扶贫政策

1984年扶贫开发以来,国家对扶贫政策有两次重大政策。第一次是1994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从1994年至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力争用7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新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河南省新县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新政文[1994]9号),明确了1994—2000年新县扶贫开发的目标;抓好解决温饱攻坚工作,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边远深山区和库区贫困户的温饱问题,使每个贫困农户有一项致富产业或转移一个劳力。经过7年扶贫攻坚,全县共解决6.12万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圆满完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第二次是2000年国家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该纲要对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本方针、对象重点、内容和途径、政策保障都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扶贫开发对象与重点进行明确定位。全县农村年人均收入625元以下的1.315万人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是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同时,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但年人均纯收入仍在625—865元之间的2.685万人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进一步改善他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巩固扶贫成果。分三个阶段,分期分批实施。2001—2002年为过渡阶段,在主攻“八七”扶贫攻坚阶段剩余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做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工作,今后8年(2003—201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2003—2007年为第一、第二实施阶段,全县有33个扶贫工作重点村,该阶段重点解决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8—2010年为第三个实施阶段,共22个重点村,该阶段在巩固第一、第二阶段扶贫开发成果的基础上,重点使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同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扶贫资金整村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通知》中,突出重点,集中扶持,分年实施的要求,对第一阶段实施的33个重点贫困村,首先选择20个村作为整村推进村,从2003年开始实施,用三年时间集中扶持,其余的13个村,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的时间集中扶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每年选定的重点贫困村,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实行整村推进,具体组织实施“五通、两建、两改、一增”(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建学校、建卫生室;改厕所、改圈禽,推广沼气,采取各种措施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工程,使这部分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