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010—2015年)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QJ01-0401-2011-00003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1-11-29 | ||
| 分 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 | 成文时间: | 2011-11-29 | ||||
| 地 区: | 新县 | 单 位: | 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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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 日 新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010—2015年)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函》和《信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010—2015年)>的通知》(信处非领〔201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新县实际,特制定新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010—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宣传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目标 一是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二是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负责,部门配合 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属地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提高认识,有效整合和使用宣传教育资源,本着“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不断推出形式多样的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围绕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现象发生,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正确引导,严守纪律 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严格把关。坚持正面宣传,按照有利于教育群众、有利于案件处置、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遵守宣传纪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法制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宣传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地方党委政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今日新县》、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县政府公众网》等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将普及法律常识和经济金融知识作为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提高自觉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适时结合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以案说法,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新闻媒体的管理,确保新闻媒体把握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二)强化行业宣传工作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从行业实际出发,结合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纳入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促进社会公众对各行业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增强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保证宣传工作及时有效。 (三)加强社会宣传工作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基本要求,采取深入浅出、鲜活生动的宣传方式,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和社会群体,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教育。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向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区和敏感人群发放宣传手册;在各类媒体增加广告时段和版面,集中式投放公益广告;在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通过手机发送公益短信等进行风险提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四)加强宣传管理工作 1.提高针对突发案件的新闻应对能力,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强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2.密切跟踪互联网上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舆情,及时发现利用网络进行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封堵、删除有关网站和有害信息。 3.加强非法集资广告监管。要建立完善广告审查、监测、报告、查处等管理制度和日常监管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利用各种媒体进行非法集资广告的行为。 (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工作日程,采取聘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从理论到实践进行系统培训,加大对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县乡两级处置非法集资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的政策解读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增强工作人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业务操作能力,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活动 1.大力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2015年)》。做好新闻宣传,在地方报纸(刊物)上登载《纲要》;充分发挥《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等政府类新闻网站及商业性网站的宣传作用,利用互联网广泛、快速、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对《纲要》的网络宣传;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采取灵活多样、鲜活生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扩大《纲要》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县委宣传部负责) 2.每年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成果。(县人行牵头,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办) 4.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 5.结合“送知识下乡”活动,在广大农村发放宣传资料,与媒体宣传相呼应,拓展乡村宣传阵地,扩大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互动式教育。(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 6.筛选系列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并制作成宣传教育专题节目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播放。(县委宣传部负责) 7.整理相关法律常识和经济金融知识并制作成宣传教育专题节目在县电视台播放,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增强自觉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县人行牵头,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办) 8.在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通过手机发送公益短信等进行风险提示。(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办负责) 9.通过县移动或联通公司网络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县人行负责) 10.由行业主(监)管部门牵头,开展担保业、林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活动。(县人行牵头,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办) 11.明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口号和标语: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非法集资,火药桶!别碰!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识破非法集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二)宣传管理 1.提高针对突发案件的新闻应对能力,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上下联动,协调统一重点案件宣传口径,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加强媒体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引导境内外舆论,为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人行负责) 2.密切跟踪互联网上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舆情,加强互联网舆论的引导工作。(县公安局) 3.加强非法集资广告监管,加大广告审查及对违规媒体的监督处罚力度,严把准入关,不断强化日常媒体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县工商局) 4.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或检查活动,按照“谁批准、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进行检查,防止出现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县人行牵头,工信局、工商局等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办) (三)学习培训 1.组织考察学习。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赴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市、县及金融违法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社会公众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成熟的地方考察学习。 2.开办学习培训班。采取聘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人员适时举办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培训班。 (四)检查督导 组织督导组赴有关乡镇(区)及相关单位,督促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重点对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宣传教育效果等进行评估,综合采用召开会议、座谈调研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六、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宣传教育作为防范、预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二)精心部署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学习县下发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010—2015年),并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确保该项宣传活动有效落实。 (三)做好检查监督,强化绩效考评 做好检查督导,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组织督导组将不定期的赴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包括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宣传教育效果等,综合采用召开会议、座谈调研、现场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成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的要严格问责。 (四)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完善 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难点、热点问题,加强非法集资活动形势分析研判,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前瞻性和灵活性。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成果评比等方式,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建立信息监测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对于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