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推动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政法〔2009〕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9月上旬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内容,积极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善于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行为的突出成效和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典型案例。
二、充分发挥信阳政府法制网(www.xyfzw.gov.cn)的作用,开辟宣传活动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登载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典型、亮点和成效;采取召开研讨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复议知识竞赛、评查复议案卷、公布典型案例、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信阳日报、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优势,采取复议知识问答、以案说法、新闻发布会、采访报道、网站论坛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参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等媒体组织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好9月25日“全省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日”主题实践活动。
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要通过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普及、掌握和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高潮,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要以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为契机,营造推进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发展的环境,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总结行政复议实践经验,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有效措施。要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保障行政复议的组织和物质条件。要依法积极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完善,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6366291,报送邮箱:xysfzb@sohu.com)。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信阳政府法制网通报活动信息和总结报送情况。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