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省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 2009年5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9〕84号),决定在我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为了深入研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分析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并为下一步召开行政复议试点工作会议做好理论准备,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举办全省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研讨会。 请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李巧云 联系电话:0376-6366291
信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豫政法〔2009〕45号
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2009年5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9〕84号),决定在我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为了深入研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分析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并为下一步召开行政复议试点工作会议做好理论准备,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举办全省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定于2009年11月24日至25日在洛阳市东山宾馆(洛阳龙门伊河东岸)召开,11月23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参加人员 省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以及所辖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各1人。 三、会议内容 深入研究并探讨郑州、安阳、驻马店市三个试点单位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议题主要有四项:(一)结合工作实践,就试点工作方案的可行性、现实可操作性进行探讨;(二)研究各试点单位方案颁布后,在理论和现行法律框架内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三)针对试点方案,讨论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应制定哪些配套的方案和制度;(四)结合本次试点工作,研讨行政复议法应重点修改哪些条文。 四、其他事项 (一)食宿统一安排,会务费每人980元。 (二)请于11月16日之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职务、联系电话)以电话并以传真方式报送至洛阳市政府法制局。 联系人:丁燕秋 0379-63265074 13721653277 牛灵伟 0379-63935818 13683791727 传 真:0379-63929220 (三)会议报到在东山宾馆1号楼。 服务总台电话:0379-64686007、64686002 (四)乘车路线: 1、自带车辆:走连霍或郑少洛高速,转至二广高速在龙门站下,直行约5公里到东山宾馆; 2、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到洛阳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下车,乘81路公交车终点站到东山宾馆。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郑悦琛 电话:0371-65906394) 备注: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参会由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通知。 主题词:法制 复议 会议 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9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