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政法[2009]14号 2009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案卷评选情况的通报 | |||||||
| 索 引 号: | Q0410-0202-2009-00034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09-11-22 | ||
| 分 类: | 市政府法制办文件 | 成文时间: | 2009-11-22 | ||||
| 地 区: | 信阳市 | 单 位: | 市政府法制办 | ||||
|
2009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案卷评选情况的通报
信政法〔2009〕14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政法〔2009〕31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09年9月市政府法制办下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信政法〔2009〕11号)组织了对全市2009年度已结案的行政复议案卷的评选工作。各县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的条件,积极推荐行政复议案卷参评,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从各县区、各部门推荐的行政复议案卷可以看出,大多数行政复议人员对行政复议的基本步骤、顺序、案件审查、适用法律等掌握的比较好。但是,也有一些案卷存在以下一些问题:无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批表;未向申请人送达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书;未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时间不明;被申请人提交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未盖核对章;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未向申请人和第三人送达;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人为一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期限超过七日;行政复议决定书印制的日期与领导签批的日期不一致;行政复议决定书无领导签批意见。这些情况说明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问题,复议工作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水平。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案卷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案卷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