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办公室 |
|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参与核发“一书两证”;研究制定规划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催办查办和行业信息、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政策调研,起草局主要文稿;负责局综合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行政事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制定规划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职工的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规划系统有关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经费预算;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
| 电话:6686006 |
|
(二) 规划编制综合科 |
| 负责信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和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办理结果的公示,向建设单位或个人发放有关通知和“一书两证”;负责收集、归纳、整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 |
| 电话:6686019 |
| (三) 建设用地规划科 |
| 负责信阳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选址申请和用地申请;负责建设项目的实地勘察和调查;负责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界限的核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的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电话:6686026 |
| (四) 建设工程管线科 |
| 负责信阳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涵洞、铁路等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给水、排水、电力输送管线及地沟、直埋电缆、通讯管道杆线、有线电视杆线、集中供热、燃气、微波线路、无线电通道等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综合协调各类市政道路管线布置;负责城市防汛工程、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绿地、防护林带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雕塑、小品、门面装修等规划管理;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建设申请;参与建设工程的实地勘察和调查,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查各类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施工图,计算应收缴的市政设施配套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
| 电话:6686028 |
| (五) 县乡与风景区规划科 |
| 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的地方政策和村镇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建制镇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并负责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村镇建设试点和省、市重点镇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核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
| 电话:6686059 |
| (六) 法规监察科 |
| 负责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和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全市城乡规划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信阳市城乡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的立案,制定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参与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的规划监察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
| 电话:6686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