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2011年第16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
| 索 引 号: | Q0150-1601-2011-00010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1-12-23 | ||
| 分 类: | 土地征用补偿情况 | 成文时间: | 2011-12-23 | ||||
| 地 区: | 信阳市 | 单 位: | 市国土资源局 | ||||
|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
1、上述宗地增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
2、出让地块中代征的城市道路和规划绿地面积不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这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仍为政府(国有)。P2011-1601、1602号宗地代征城市道路的价格,按照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认定的15万元/亩,由竞得者支付。
3、P2011-1602号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895.68平方米,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791.36平方米,套数不少于20套,两年内建成。P2011-1603号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4322.07平方米,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8644.14平方米,套数不少于97套,两年内建成。P2011-1604号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1354.38平方米,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2708.76平方米,套数不少于31套,两年内建成。P2011-1605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298.59平方米,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895.77平方米,套数不少于10套,三年内建成。
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负责回购,按照住房成本价+3%利润+2%管理费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持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0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0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月11日15时30分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6369661 6686026
联 系 人: 王 莉 杨 勇
账户名称:信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信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120111000038012
开 户 行:市建行羊山支行
账 号:41001552410050000556
开 户 行:市工行老城支行
账 号:1718021719049034177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xygt.cn/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1年12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