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展开 | |||||||
| 索 引 号: | Q0140-0202-2010-00001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0-9-25 | ||
| 分 类: | 文件下载 | 成文时间: | 2010-9-25 | ||||
| 地 区: | 信阳市 | 单 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市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锐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直各部门有关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是根据全市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的,清理的范围是市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主要是“澄清两个底数”,即:参保单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底数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底数。“清理三类人”,即:参保单位领取待遇人员亡故,继续领取养老金的;不符合遗属困难补助条件,领取遗属困难补助的;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养老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的。这次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发放领取待遇人员确认表、参保单位核查确认、主管部门监督核查、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方法。 会议宣传了《信阳市市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胡士金简要介绍了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基本情况,并就一些具体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说明。 王锐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调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圆满完成这次专项清理任务。市直各部门要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要逐人逐项核查,按时上报。经办机构要以此次清理为契机,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监管的长效机制。凡是通过此次清理符合领取资格的人员,养老保险经办将统一组织指纹采集,今后每年将至少组织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