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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钢等2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董钢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行财装备审计科科长,免去信阳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晓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免去信阳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科长职务; 李琴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科长,免去信阳市司法局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科长职务; 厉德同任信阳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处)组织科科长,免去信阳市司法局行财装备审计科科长职务; 徐继昆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科长,免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副局长(副校长)职务; 余红星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免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教育培训科科长职务; 王红星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免去信阳市监狱人事科科长职务; 贾勇同志任信阳市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市监狱狱政科副科长职务; 夏临波同志任信阳市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信阳市监狱一监区教导员职务; 王全新同志任信阳市监狱五监区监区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市监狱生活卫生科副科长职务; 苏保国同志任信阳市监狱五监区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市监狱狱政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长运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副局长(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市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郭宝红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教育培训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永久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李茂荣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处)组织科科长职务; 王玉前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市司法局监狱劳教管理科主任科员职务; 赵旭同志任信阳市司法局监狱劳教管理科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主任科员职务; 王郢生同志任信阳市监狱狱政科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市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贺传明同志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队主任科员,免去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从华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办公室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政法干部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翠云同志任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教务科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信阳政法干部学校教务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信阳市司法局党组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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